標準說明

公共運輸旅運資料標準

有效整合分散在各機關(構)之多元公共運輸動靜態資訊,加速跨運具間之資訊整合,交通部於105年盤點公路、軌道、航空各類公共運輸資料後,訂定「公共運輸旅運資料標準(V1.0)」,使得各種運輸相關之資訊與資料得以透過標準格式相互流通,未來將持續擴充航運。除了減低資料使用者須面對不同格式資料的困擾外,其積極意義更在於加速實現各種智慧交通之創新應用服務,以達成健全公共運輸資訊交流與通透性,落實公共運輸資訊共用共享之目的。

目的

  1. 作為國內跨機關公共運輸旅運資料共享基礎,實現各種運輸相關資訊與資料得以透過統一標準格式相互流通。
  2. 加速國內公共運輸旅運資料與國際資訊交換平台接軌。 以完整資料模型結構進行交換,確保使用者可依據自身需求,定義加值擴充介面。
  3. 降低資料使用者面對不同格式資料之困擾。
  4. 健全公共運輸資訊交流與通透性,落實公共運輸資訊共用共享。

範圍

本資料標準所涵蓋之公共運輸旅運資料系統係包含航空運輸、軌道運輸及公路運輸,設計上考量其運輸系統之基本特性組成,分靜態屬性資料及動態屬性資料。靜態資料中,以其系統之營運業者、路線、站點、班次、班表或班距、營運型態與基本票價屬性資料為主;動態資料則以運具位置、通阻資訊與預估到站資料為主。

應用及適用對象

本標準主要適用對象為交通部運輸資訊管理相關單位、各級公共運輸系統主管機關、資訊系統建置與維運機關、各公共運輸系統營運業者資料生產單位以及民間加值應用單位。相關單位應依本標準,進行公共運輸資料之生產、流通及供應。各單位除遵循本標準之外,得依本身需求,擴充設計以適用於特定領域範疇,所衍生之標準文件中需指名遵循本標準,再明列其特有之分析與設計,不需重複列舉本標準之內容。

資料架構

整體資料標準採用三層式結構進行跨運具資料封裝,整體標準結構說明圖如下所示,階層類別說明如下所述: 資料共用訊息層:用以紀錄資料發布之「資料營運業者」與「資料版本說明」等共用訊息。 運具類別訊息層:用以紀錄運具類別定義之類別訊息,包含:航空運輸、軌道運輸以及公路運輸等三類。 地區自訂訊息層:繼承運具類別之分類,針對各運具業管機關之需求,自訂其地區性專屬訊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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